夫妻离婚前的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43:57
案例背景:1.男方因为做生意,瞒着女方借债(银行和高利贷)近百万,女方完全不知情;
2.房产已被男方抵压银行;
3.男方因刑事案件无法偿还.债权人寻找女方偿还
4.女方无收入.并没有资产
问题:离婚时债务如何划分.女方是否有法律上的责任偿还债务
男方因其他原因被判刑.超过10年.男方的债务是否有终身负担.

如果系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
  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在结婚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除非能够证明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或是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所为的“假债务”等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随附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