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7:12:12
一年前,因为我的领导从中使坏的原因,(原领导有搞钱行为,他觉得我是他的绊脚石)公司给我不但降级还更换了岗位,(随便找了一个借口,说我工作能力有问题)当时很不满意,但因为是弱势群体,只能忍气吞声,如今硬是干了一年,时间越长越是感觉不爽,我就干脆一周没有再去单位上班。我也确实不想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中浪费时间了,请问有法律相关知识的热心人士能否帮我解决,我到底应该怎么去办辞职手续,能不能得到劳动法所涉及到的补偿金,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第一个回答问题的朋友:1、但是一年前在调动岗位是并没有和我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只是公司开了一个内部员工调令罢了,这能不能说明本身程序就不合法?
2、你所讲的怎么留取证据才能说明我是被迫辞职,请具体说明我该怎么做?
3、特快专递往哪里寄呀,能讲清楚点吗?

1、很遗憾,你原本可以坚持不调动岗位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变更劳动合同要双方协商一致,你不同意就不能调动你。可是你已经服从调动了,而且服从一年了......这调动的事已经没办法提了
2、员工主动辞职分两种情况,一是因私人原因辞职,例如回家结婚、另谋高就、看老板不顺眼之类,私人原因离职的,企业有权不给任何补偿,而且可以追究违约责任,要赔偿因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3、第二种是劳合法38条规定的因企业严重过错被迫辞职,详细情况看法条即可,目前最热门的理由是拖欠加班费和不依法办社保。此时企业应支付从头到尾的经济补偿。
4、注意被迫辞职要留证据,用特快专递即可。如无证据,企业可以说你不打招呼就不见了按长期旷工处理。也许你企业正在做文件准备按旷工来辞退你呢,你要抢在被辞退前先用38条被迫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