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敬请众位解达.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08:31
现一老人,儿子死亡,现有儿子之妻,儿子之女(现国外)
老人兄弟姐妹之儿女.

老人目前在敬老院生病.
若需要家属出面应该首先找谁.
另.老人若死亡.照顾之人有无责任.
因现在家属不愿意出面
照顾之人找院长.院长说无事有事他承担.
我想问. 是否应该立个协议之类.或是其它.谢谢众位.
则.针对照顾人有无责任问题.
若,无亲属出席.院长也不管.那么由于病情耽误而造成老人死亡.责任是否不应该照顾人..

那么是否针对此事也立个协议..

现在是如果任何亲属不出席.导致老人死亡.会怎么样呢

是吾一友人在敬老院工作.遇到此类问题了.我想确认一下呢.

一般是先找儿媳妇,但是儿媳妇是可以不管的……
老人的孙女在国外,想联系也联系不到啊。
老人的侄子侄女并不需要承担抚养他的责任,也不用必须出面。

建议你先找儿媳,再找侄子们,最后联系那个最难联系到的。

你如果是医院的工作人员或其他负责照顾老人的,那么尽你的力就行了,如果有什么重大过失你需要负责,如果没有,而是正常死亡(或因医疗而死亡),那么跟你一点关系都没……实际上和院长的关系都没多少。你们这都是职务行为,最后责任医院扛,追究不到个人(有故意和重大过失除外)。

补充:
你说你是照顾人,你到底是什么人呀。如果只是护工、护士一类的医院人员,那就没有你丝毫责任。

再补充:
就算是你朋友,你至少要也要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吧。我把可能性给你写出来你自己对吧:
1)他是敬老院、医院的工作人员,因为工作才照顾这个老人。那么跟他没有一点关系。
2)他是被老人直接雇佣,或者和老人有协议,要负责照顾老人的起居、医疗、养老等,那么他就应该尽基本的义务提供医疗。
不过在中国第二种协议或雇用养老的情况很少见,一般老人没有信得过外人的。

入住敬老院的话和养老院有协议,需要看一下才能具体答复你
另,老人死亡谁负责任的话也要看死亡的原因等因素,不能一刀切

老人目前在敬老院生病.
若需要家属出面应该首先找谁.
孙女

另.老人若死亡.照顾之人有无责任.
正常死亡,照顾人没有责任,除非他故意害

因现在家属不愿意出面
照顾之人找院长.院长说无事有事他承担.
我想问. 是否应该立个协议之类.或是其它.谢谢众位.
可以立个赠与合同,条件是对方照顾老人,死亡后分得多少遗产之类的,有证人作证

我认为应该是儿媳 (法律规定继承法是第一代有血缘的人来继承 没有最亲血缘的在考虑以后的嫡系 如果是继承老人的遗产 儿媳会不会去抢?? 他肯定会说他是老人最近的亲人) 赡养义务一般都是男性的 即儿子 当然女儿也有赡养义务 虽然老人的儿子去世了 但是他儿媳还在啊 所以我认为赡养义务是儿媳的 关于去世我很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