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保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2:22:58
甲到某广告公司工作,并签下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书的大概内容是:甲到该公司要工作两年以上不得擅自离职,否则就要赔偿两千元。
现甲工作了两天就离开了该公司,这样甲需要赔偿两千元吗?

1、不 需要。劳动合同法已经生效,保证书内容关于赔偿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冲突,无效。
2、只工作2天,要约定试用期很可能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3、若没规定试用期,则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甲可能未依法解除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须支付违约金,如果他的辞职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应赔偿,但前提是单位要证明其因甲的辞职造成了损失。

看什么原因,如果是甲自动离开,要.
如果是因为老板,不要.

需要

不用赔偿.这样写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