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解雇有什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45:32
请大家帮帮忙,我在公司工作4个多月了,刚转正,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什么都没签,我现在不想干了,想问问,如果我解雇公司是什么情况,公司解雇我又是什么情况?
非常感谢大家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没有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仍旧受法律保护,你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随时走人,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
你可以得到从入职后第二个月起每个月的双倍工资,还有就是终止劳动.还有就是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半个月工资.

你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双倍工资。
公司解雇你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多付一个月的工资,还要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你这种情况估计拿不到什么补偿。你等等,我去给你查查。
你们公司是什么形式的??
根据新劳动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懂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