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员工”五险一金”交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12:27
我是船员,和公司于2006年9月签了5年的合同,实习期是一年,但我真正实习是在2007年9月份才开始的,公司给我交的''五险一金''是从我真正实习时才开始的.我感觉公司应该在与我签定合同之日起就应该给我交''五险一金'',因为公司属于劳务派遣的中介公司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一旦与你签订合同就要为你购买社会保险即五险,但那一金不是强制性规定必须购买,所以依据合同了,一般合同是要说明试用期限,但不会说要说明实习期限,但是试用期开始就应该为您购买,所以就要看这一年到底是试用还是实习。不过我个人认为,一旦签订合同这种法律关系就存在,应该为你购买,再说一般实习期很少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不知道你到底想让回答什么问题,不过看你说的,你已经属于正式员工了,签劳动合同就应该给予交纳相关保险了,这是应该的..

从签定合同开始那天交起,我老公辞职了,公司寄回了保险转移单,上面写着的起交日就是签合同的时候。但你是外派船员,估计中介公司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并没有所谓的五险一金,你的工伤保险由船东支付

船员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加之职业特殊性,其在船在工伤理赔及人身保险是由所在船船东负担,陆地方面只是协助性工作,完成合同下船,则按陆地合同规定投养老等保险,实际上你的合同不止与中介公司一份,而是两份,在船是与船东合同,在陆地是与派遣公司派遣合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