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不给补交社保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53:08
我在新单位工作了八个月(试用其三个月,签的五年合同).因为原单位欠保险的问题关系就一直没有转到新单位,现在办完了想把关系转过来.新单位说这八个月的保险新单位不给补交.
1.新单位这么处理合不合法.
2.如果不合法,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参照.

很抱歉,这个问题属于社保的法律范畴,我对此并不是很了解。
根据我的从业经验来说,存在这么个问题:虽然无法交社保的确不是新单位的责任,但是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新单位实际应该履行这一期间相应的保险义务,并不能说因为无法交社保这个义务就此免除了;而现在既然关系已经过来,那么新单位这方面就应该全面履行义务。
这个仅仅是个人的一点经验之谈,仅供参考,并不准确。因为对社保法规这方面我还不是很精熟,所以请见谅。建议您还是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费用也不贵,一个小时50元上下就差不多了,这个问题用不上一个小时。

合法,因为无法交社保的并不是新单位的责任

1,不合法,社保应该从工作的第一天开始上,如果单位拒绝缴纳,可以到社保中心或者其他劳动者保护单位申诉;

2,根据新劳动法,可以参照,但是具体第几条不知道,你可以上网看看新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