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不是也要老板为我(打工的人)买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41:48
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老板没给我买保险,谁有理?我在那里做了两三年.现在不在那里做了.
请提供点与法律有关的知识.
请提供点与法律有关的知识.
上保险实际上和签不签合同没有关系,只要你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就应该为你上社会保险,这是法律规定公司的义务,是强制性的(好多员工自己不想上公司也得上),不上的会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和每满一年支付给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并且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08年1月1日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事实劳动关系,08年1月1日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要求08年以后的每个月两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应该买
但劳动部门必须要提供合同才给办保险
你可以要求补偿12个工资的双倍补偿
这个要看你离开单位的时间是2008年以后吗,如果是的话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工资,从2008年2月起算,还有保险的问题你可以要求仲裁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