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49:45
1.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我想问,如果我的商标为 “西安圣源” 是否能注册?
2商标法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能作为商标。 我想问那现在经常见的烟如:“中华”(我认为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相同”);“中南海”(我认为同忠言国家机关所在特定地点的名称相同)等为什么能够注册?是我理解错误还是?请大虾门回答一下,谢谢。

1西安圣源不能注册--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

2中华烟、中南海是在《商标法》实施前就注册,根据法无溯及力原则。不受现在的《商标法》限制注册--对于驰名商标之类也可以不参考《商标法》部分规定

因为商标法规定,那些不可注册为商标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北京博友律师事务所

1、如果西安无圣源这个县或区的话,可以注册
2、中华、中南海香烟那是历史问题,在商标法之前就有了,有市场知名度,这类商标号称“绝版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