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赠房产的出售问题. 专业税收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8:17:24
我要卖掉(别人赠于我的房产(现房产证现在是我的名字,交易形式为(受赠))). 过户的时候要我除了一般的交易费用外, 还要交纳交易额20%的个人所得税(房子5万,我要交1万). 请问是这样子的吗?最好详细解说一下.谢谢.
我查了一下.不知道赠于到卖买有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少交一些过户的个税). 我看对于买来的房产在5年内卖出和5年后卖出收的税好象不一样. 我如何能以最低的付出把房子成功过户????高手帮我想想招.合理避税呀.!!!!!!

把通过赠与获得的房产用于销售,是要按规定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在转让时,受赠并自住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可以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免个人所得税。而受赠后不超过5年再转让的,要全额征税。

是这样的。转让受赠房产纳税新规定 :

《通知》规定,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执行;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不再执行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这样的,你这属于房产交易买卖,按国家税法规定是要交税的,在税法中可以查到,没有问题的,你必须交20%的个人所得税才能使你的交易合法成立,不然是不予受理的,这也是国家为了防止恶性炒房所规定的,用来减少卖房利润,使恶性炒房现象得到控制,没办法啦,我们只能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