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47:56
我有个朋友是开客运车的,在正常行驶情况下,撞到了对面反道行驶的摩托车,我朋友的客运车前面挡风玻璃都碎掉了,人没受伤,可是摩托车司机却死掉了。交通队的人说我朋友没有主要责任,是次要责任,那我朋友还需要对摩托车司机进行经济赔偿吗?要赔偿多少呢?
谢谢着急中………… 谢谢大家了

次要责任也是有责任。所以需要对死者赔偿。
先用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交强险不分责任比例,只分有责无责,只要有责,就按实际损失额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付。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的,按责任比例由各方分担。有商业险的找商业保险,没有的自己掏钱。

你朋友的客运车必定投保了交强险,在交强险当中先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份就在商业第三者保险中赔偿(如果他也买有这个保险的话)。剩余部份就是由你朋友自己承担了。

次要责任也就是有责。多少还是要赔偿的。具体计算要根据死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