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工作15年是临时工被解雇请问新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0:45:53
15年工作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无劳动保险,现被无故解雇想问一下是否能得到补偿?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听说可以得到工资2倍的补偿符合我这种情况吗?谢谢 急

依据新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因此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视为你和单位建立的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关系。

现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有如下赔偿:
1未订立劳动合同,从20008年2月份开始,每工作一个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也就是每工作一个月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2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也就是支付你12个月工资的补偿。

你和单位先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33投诉及咨询。

  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为: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跟其他劳动者一样,补偿15个月的工资,从2008年以后,你可以得到双倍工资

好像上10年就算永久合同了吧
去劳动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