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最好来个律师!没太多的分 就100了 对付拿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0:32:31
今年7月6日,我与2个朋友把一男的(吕某)打了,年纪40岁左右,当时的情况是我们之前在一家理发店(朋友开的)一起聊天,就看见这个男人了(被打的吕)当时他在修理摩托车,我(本人的称呼)去一个仓房的附近拿了3支木棍,骑车跟随到一家小吃,他(被打的吕)进一个厕所方便,出来后 就被我们3个打了,在打的几分钟之内警车就来了,我们三个就被抓到当地派出所,被关在里面,我今年没满18周岁(差几个月)一朋友 王某(17周岁) 吉某(20周岁)从下午3点45分开始被抓到晚上才放出来,原因是派出所收了400元钱,这钱是属于罚款还是什么我就不清楚了.一直到今天,这事也没消停,派出所的警察说这案子已经弄到什么分局了.我们打他(被打的,吕)的理由是因为他在我们打他之前(今年母亲节)把我母亲打了,所以我们就报复.听说他(被打的,吕)腰部受伤,好象什么轻残,反正住院没住院都不一定 第二天我还看见他(被打的)骑车溜达!~我想问问 这事情应该是怎么处理?会是什么结果?还有就是上面说的 派出所收了400元钱放出我们三个 这属于罚款吗?还是受贿?派出所对于这种事情有没有罚款的权利?

  1. 首先要明确的是,你打人是不对的,这一点是关键,即使被打的人真的打了你的母亲,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不属于私力救济的范畴。

  2. 派出所在处理这件事上的确有不妥之处,这些你都可以通过投诉,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议请个律师最好。

  3. 我现在想和你说的是对方会怎么做,我觉得这对你才是有用的。一方面对方可能会抓住刑事案件搞到底,并在刑事案件中提起刑事复带民事诉讼。另一方面,对方还有可能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不管在哪个诉讼中你都要看清楚证据等相关材料,注意真实性等内容。最好是请个律师或法律援助。

我是一名民警,站在民警合法、公平、公正的执法执勤角度,可以帮你分析如下:
1、你这个问题首先我让你搞清楚的是,对于这种情况,派出所首先必须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如果受害人的伤情鉴定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你们的这种行为就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也可以定为聚众斗殴),这样就要负刑事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你们都满了16周岁,如果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到了刑法,那就都要负刑事责任的啦。
2、如果受害人的伤情鉴定达到轻微伤,那你们的行为就已经违法,构成了殴打他人(而且是属于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那种),这种情况就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调解,另一种是按法律程序办。第一种方法,只要双方自愿和解,并达成协议(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等等),双方签调解书,就可以解决问题啦。(这种情况下,如果受害人觉得自己伤情轻微,可以自愿放弃验伤,就不用做法医鉴定)。
第二种方法,就是受害人进行法医鉴定,结果达轻微伤,那么派出所就要对受害人和你们(嫌疑人)做询问笔录及相关手续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