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能要回来吗请帮忙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21:21:27
我哥和妻子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上把房子给了我侄子(他们的儿子),但因为他的前妻没钱买房,一直住在里面,2004年孩子上大学了,花钱的地多了,我哥就找前妻要房,前妻找了一个没房的男人,就耍赖不给房了,我哥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把夫妻共同财产他的一半给他,法院判决房子归孩子所有,给未成年人的不可以要回,孩子心疼妈妈,没有过户,并给妈妈写了一张放弃的声明,我哥不知道这些事,以为房子就是孩子的了,毕竟是孩子母亲,住就住吧,也没有过户(房本是我哥前妻的名字),2006年底,孩子大学毕业了,还领回了女朋友,家里房小了,就向他妈要房,结果还是不给,就闹上了法庭,他妈就把他写的放弃声明拿出来了,结果判决孩子败诉,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我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房子,结果法院说一事不能二诉,不可以再起诉,说孩子可以申诉,因为声明是在2004年审理中写的声明,声明在前,判决在后,房子该给孩子,2006年10月申诉状就交上去了,可到现在也没有立案,去问就说在研究,忙,过些日子研究,快两年了,也没结果,房子不会连我哥的那一半也要不回来吧,申诉没有时间限制吗?我哥该怎样办?求明白的人给想办法.先谢了.帮帮忙吧
2004年的判决是因为孩子没表态才判我哥输的,但他背着我哥给她妈写了放弃声明,是在官司中,2006年他告他妈妈要房,我哥才知道声明的事,孩子太气人了,结果判决孩子败诉,房子为夫妻共有,我哥是个老实人,不敢去强行要房,2004年孩子和他妈隐瞒证据,导致败诉,法院却以一事不能二诉为由,我哥就稀里糊涂没有权力要房了吗?

你好
你哥哥对该房确实己经无权索要了。首先该房在离婚时己经给了孩子,且法院己经作了判决,正是一事不能二诉的法律原则,所以不受理你哥哥的起诉。
孩子的放弃声明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虽然进行了申诉,但既然是成年孩子真实意思的表示,要推翻也是很难的,个人认为没有立案对你们未必不是件好事,避免花费更多的费用却仍然是这样的结果。

简单的说你哥和孩子当初就房产的协议、声明都是具法律效力的,不能反悔。没办法,还是接受现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