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弃婴这方面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09:19
25年前被人丢弃了 原因是因为亲父母要个男孩况且女孩已经生了几个经济困难无法再养这个女婴了而把她丢弃在街上。25年后的一天当她知道自己的身世后。她决定将这种人告上法庭 就算是个婴孩也是有人权的人。不是丢来丢的东西 就想问问这样的案例一般会被判刑吗 告的成吗。她不是求什么只求一个公道。给那些丢弃孩子的人知道这个世界有法律会制裁他们的·重男轻女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老实说里面含有仇恨的成分。发誓要将这种人告上法庭 令一方面还得感谢亲父母丢弃了她 令她获得了更加幸福的生活。此事势在必行,各位提供点意见好吗

因为遗弃罪成立的条件:(1)没有抚养能力(2)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严重是指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所以按照以上的条件来讲,恐怕有点困难。但民事上的起诉是可以的,可以要求追索抚养费用。
或者可以通过故意杀人罪来提起诉讼,不过这仅限于法理上的探讨.

想要告遗弃罪成立恐怕有点困难。但民事上的起诉是可以的,可以要求追索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