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个人如何申报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2:35:27
我亲戚在江宁一家企业上班,社保也是江宁的,2008年5月28日在工作中三个手指头都被机器各轧断了一节,工厂至今没有到劳动部门去申报工伤认定,请问个人应该如何申报,具体流程有那些?急盼正确回答。谢谢

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个人申报工伤,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方面,才能认定工伤:

一、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