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能不能先出院,然后再来与公司谈赔偿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53:20
我妈妈在一家私人厂子上班时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当初上班时,我妈妈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现在在我妈妈治疗到一半时,就要求我妈妈出院,并且对一切赔偿事宜,拒不开口,也不直接应答,只是一再要求我妈妈出院回家治疗,赔偿的事情等治好伤之后在谈.
我想问的是,我妈妈能不能先出院,然后再来与公司谈赔偿的事情.....

想啥子呢?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当傻子哟,工伤不支持过度治疗,该出院不出院的,医疗费用自理。只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可以谈赔偿。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管理办法》
渝人社发〔2010〕203号
第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对符合住院指征的工伤职工,首诊医院必须按规定收治住院,不得推诿。对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工伤职工,不得收治住院。工伤职工可以出院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出院,严禁故意滞留工伤职工和挂床住院。
工伤职工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拒绝出院或无故拖延出院时间。对出院通知下达后拒绝出院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通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自出院通知下达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有没有去做工伤认定呢?
如果没有基本稳定,医院也未提出让她出院,单位要求出院是没有道理的,毕竟单位不是医疗机构,无权决定是否要出院.你妈妈还是继续住下去,等基本稳定医院同意出院再出院吧,然后直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赔偿.

抓紧时间去做工伤鉴定。要不很麻烦,至于单位要求出院那只是单位的要求,最终还要看病人身体情况,和医院医生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