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回答是合法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6:14:30
这是我写给当地市长及市长的回信,请各位看看如此处理是否合法
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
百忙之中希望您能看到我这封信,我父亲陈某在某市某县某乡政府工作,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老党员,老干部,再过两年就要退休,但最近碰到的一件事让我和我的家人十分不解与心寒.特向你咨询.
我姑姑的女儿己出嫁多年,和我家己多年无来往,去年年底因违反计生法,相关部门却因此事将我父亲从正科级降下半级,相应工资也做了向下的调整,我长期在外地工作不知当地政府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望市长先生百忙中给予答复,谢谢.

你好!来信转县政府办理,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肖与其夫黄夫妇在未领取二孩《生育服务证》的情况下,政策外怀孕并拒不回乡落实补救措施,肖舅舅陈在协助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没有与当地党委、政府主动沟通联系,在配合上不够到位,造成了政策外生育的事实,在社会上造成较恶劣的影响。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其他不履行协助管理计划生育义务的行为”的规定,以及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泰委〔2005〕21号)第十八第“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家属或亲属不按规定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要责令其做好其家属或亲属的思想工作。对未按规定及时落实的,将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的规定、中共泰宁县委《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县委〔2007〕15号文)精神和县计生领导小组提出的给予陈同志降职处理的意见,县委于2008年7月4日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陈同志保留副科职级,不再享受正科级待遇。陈同志被降级处理前后,县有关领导都专门与其座谈、做思想解释工作,指出其被调整、降级的原因。

政府回信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般不会给你留下什么把柄的。
现在这个社会,要么有钱,要么有权。
夹在中间也很难做人。这个问题不是很好解决的,因为人民是抗衡不了国家机关的。
建议你去上访,写信都会被扣押下来,上访的话,直接找市长说明问题情况,在等待解决。

无法可依。
属于组织行为,不要争辩了。悲哀!
真实历史倒退的生动写照,实行的是封建社会的“连坐”办法啊?!

无法律依据
现在文明法律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能连坐
这个县政府的做法违法
可以提出人事仲裁
建议你找当地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