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生产洗衣粉的企业,环保验收时环保局要求我公司做安全评价。国家法律有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39:37
安全评价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的活动。安全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定区域范围。
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根据你的情况,环保局应该要求你公司做的是验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一般安全评价报告会往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各送一份,以作备案。
应该不关环保局什么事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址http://www.chinasafety.gov.cn/zhiyeanquantixi/node_4279.htm
你可以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