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2:39:46
请教高手,我公司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上月留抵进项税额是900元,本月销项税是1000元,本月又认证了500元进项(次月才能抵扣),这样的情况,会计分录该如何做啊?

1、本月应纳增值税为100(1000-900):
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2、本月认证的进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500
贷:相关科目 500
可以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500

把500元做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金)"中,销项税1000做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中,别的分录不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