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5:21:30
我是做销售的,在这家公司服务已经两年了,7月份又签了三年的合同。最近由于公司业务人员有携货款逃走的案例。所以公司现在对我们业务人员都要求写保证书,要求我们找一个公司所在地的本地人给我们做担保,还要附上身份证等证件。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负责公司将要与我们解除合同。那位大哥知道,如果我找不到人担保,公司与我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我,赔偿多少呢、谢谢
我在补充一点,我们公司社保方面都办的很齐全,还有劳动合同盖的就是公司的公章。年终奖和年假也都有。写保证书,公司说是为了防止业务人员携款逃走。也不知道这个做法对不对。

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合同,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您的问题我想说的是,你们公司要你们写保证书的做法是不对的!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满1年的补偿1个月工资,依此类推!(不知道你们公司跟你们鉴定的劳动合同有没有盖公司公章和到劳动局鉴定,也不知道你们公司有没有给你们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如果其中的一项你们公司没有做,那您完全可以在他没有辞退您之前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你们公司还要给您经济补偿!我是做行政的,所以比较了解,也不知道我说的您明白了没有,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打电话给我 013914411993 我看了你的补充,公司让你们写保证书,那完全是出于你们自愿,如果你不写,公司是不能以这件事为由而辞退你,如果你很在意这个工作,那你就写保证书,但保证书要完全体现出你是自愿的,另外保证书还要作为劳动合同的附属条款和劳动合同一起拿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鉴定,如果劳动监察大队鉴定你们公司要你们写的保证书是违反劳动法的,那保证书自然就无效了!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再赔两个月工资.如果公司让你立马走人,赔你三个月工资.
这是最基本的,你们有没有其它福利,如年终奖\年假之类的,也应该补偿你.
如果你不放心,可以拨打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问一下.08年查的这么紧,相信你公司不敢乱来.

公司解雇人员需要赔偿1-3个月的薪水,是1-3个月的基本工资,并不包括提成和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