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仲裁结果法院强制执行还能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01:47
本人与前公司的劳动纠纷7月17日有了仲裁结果,判定本人胜诉。但被诉人公司没人去取仲裁裁决书,劳动局说是已快递过去了,但不确认当事人是否有签收,所以我的裁决书是否过了上诉期开始生效不得而知,请问劳动局这样的说法合理吗?我怎样才能知道被诉人公司没有上诉、我的裁决书已生效?
另外我今天听说与我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被别的公司收购了,实际是换汤不换药,这种情况我还能拿到我应得到的钱吗?我该怎么做,请告诉我,谢谢!

劳动局会采用公告形式送达(如果是没有送达成功的情况下)就可以视为送达
,同时快递都会有回执到劳动局的,如果你要上诉的话就不要在意对方是否收到
裁决书,在15天内起诉就可以了,如你不想上诉超过15天你就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你也不要管他收到没有,到时法院自个会去解决。

公司收购了,同样可以拿到你合法补偿的,这点你放心

劳动局会采用公告形式送达(如果是没有送达成功的情况下)就可以视为送达.裁决书下达15天内当事人没有向法院上诉的话,裁决就生效.
如果裁决生效,单位不肯支付有关款项的话,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