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更名问题,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6:37:49
很急,有套公有住房,房主是名70多岁的老人,没有文化,丧偶。老人有6个子女,但只有小儿子长期照顾老人,其他的子女不管。如果老人想把住房给小儿子请问可以吗(老人清醒。但不会写字)老人愿意把房屋名改成小儿子的。但其他子女不愿意,也不管老人。另外,老人的户口上是和小儿子在一起的。请问可以改名吗,要是买成私有的可以吗?还用什么办法吗?谢谢,很急!
如果走继承呢?等老人去世后,更名为小儿子,可以吗?用证明人吗?

你可以考虑通过办理律师见证遗嘱或者公正遗嘱。用证明人2人,证明是老人自己自愿的。(公正处说的)。

可以啊,
1.是去公证处叫上老人去做个公证遗嘱就可以了
2.也是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做个赠送房产,直接去过户就可以了

1、就算老人不会写字也没事,对老人这种情况,过户的时候可以按手印,盖手章就可以。
2、老人可以把户过到小儿子身上,在老人在世的时候,过到谁身上老人可以做主,但去世后就不行了。
3、过户的时候,要求提供老人同一户籍上的成员签的同意更名书,可这个签字不用成员到场签字(你签完了拿去不就完了吗),老人的户口里只有小儿子,那不就更没问题了吗。
4、买成私产要看房屋所属部门让不让你买,而且买的过程比较复杂,要求开工龄证明什么的,而且要交买产权的费用(也不少呢)。

你就快过户吧,就老人还在世,手续也不是很复杂。

顶下我吧

让老人和小儿子各自写一个要求变更公有住房承租人的申请,再让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出一个同意转让公有住房承租权的书面材料,拿户口本、身份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就行了.老人不会写字可以让工作人员作笔录,按手印也行.
如果老人去世后,就比较麻烦了,现行法律公有住房是不可以继承的,公证处也不会给你办理公证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