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除员工工资问题?离职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4:56:11
我于8月初离职,并且办好交接手续,但是工资没有发,因为我们公司是次月28号发放的,所以说我7月的工资和8月初的工资是在8月28号一起发的。但是他现在又说我离职前做的一些工作,现在发现了错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大约1000块。现在要求我赔偿,这样是合理的吗
楼下回答的不对,我问过12333,说离职了也不能不管,还是要扣的。

楼主,你已经辞职,那么应该在辞职前已经办理好一切的动作交接手续,如有问题则公司应该在工作交接时提出,既然交接工作时没有出现问题,则交接后的责任应该由公司自己负责承担,因此公司根本没有理由也无权扣你的工资,如他们真敢这样,建议你向当地的司法机关申请援助,要会自己的应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