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后的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56:27
我是2006年9月18日来到公司的,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一个月算是
试用期(27天),结果在这期间赶上了五一长假。所以,公司既把我的试
用期往后推了7天(我的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不一样),而且在五
一期间的七天和星期日的工资扣除了。这其中就扣除了我几百块钱。
公司工资结算是从每月的1日到每月的30/31日的,每月10日开工资,也
就是压十天的工资。在我刚进公司的时候,公司要我们仔细阅读员工手册,
上面关于员工离职的规定大致是这样的:员工如果要自已离职,要提前一周
向公司申请,等工作交接完毕后就可以了。可是现在公司却不执行员工手册中
的规定了,改成如果要离职的话,当月的工资要扣压至大下个月后发放。也就是说
如果我3月31日提出离职的话,要等到5月10日才能拿到工资,好多同事都是10日
发完工资就直接走人了,那10天要也要不回来了,我觉得公司就是在用这个变相
扣压员工10天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合理?

1不合理,不合法。
五一是带薪长假,这么扣不合理。
辞职后工资该多少是多少,不能扣发工资

2 劳动合同主要是约束用人单位,对你来说没关系。只要有工资单,工作日记或签字文件,银行存折等,证明你在此工作过,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必担心

3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如果是大城市一般你一投诉劳动局就处理,公司也不敢乱来。如果小地方,比较黑暗就不好说了。我工作过的两个公司都存在这个情况,结果一小时内劳动局排人来现场办公调解了。

4 现在好好工作,不要发生争执,保存好证据,实在不行就投诉。

5 社保:如果公司没给你办社保卡,那这几个月的保险费应以现金方式发给你,半年也有一千多呢。国家规定一个月以上就要交,不论是否有劳动合同。如果不发,你先提出要求,不行找劳动局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