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已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把别一份合同书给我,这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5:03:59
公司先拿出一份劳动合同让你签,而后说还国等老板签才算成立,可一直拖,等你向公司要的时候公司却说全厂的人都没有要,不给也是可代表存在劳动关系的,我该怎么办呢?可以向哪个政府部门反映呢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查部门反映,如果已经对你造成损害事实,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你的雇主。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

我们公司公司也这样,签合同的时候,我看了,连工资都空着。。。。。。

哎。。。。。

当然我们手里什么都没有。

正式的劳动合同应该是一式三份的,你一份,公司一份,劳动人事局一份。
普通的合同,象你这样的应该是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如果没有,合同视同无效,你可以去直接索要你的那份,或者通过劳动局申请索要。

你如果是在中小城市的话,还是放弃吧,老老实实工作,勤勤恳恳做事,事做好了,老板自然给你加工资了!

如果你是在大城市的话,就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

虽然你和公司确实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一下~

向当地劳动监查大队反映,让其纠正公司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