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50:06
现在个税起点是2000元,税率5%,达到6000元以后税率就变成了10%,比如我这个月的工资是7600元,我需要缴纳760元的税,如果我把7600元不全当作工资,分成900元的工资和6700元的奖金,因为起点是2000,这样就会有2000-900=1100元起点与实际工资的差额,应该交税的所得额也就变成了6700-1100=5600,这样我只需要交280元的税就可以了,我刚学会计,突然想到的,那么多老会计肯定有人早就想到了,想问一下这算漏洞么?会不会违法?
年终奖金和分红都不是合并计算的吧

征税部分是指你当月的全部收入:工资、奖金、以及其他不免税的收入 的总和。
即:薪酬总计数减去2000元后:
1、500元之内 税率5% 扣除数0
2、超过500 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扣除数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是对上述收入合并计算的,不存在你说的分开算的问题。
另外,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第一级
500元以下
5%
0

第二级
500-2000元
10%
25

第三级
2000-5000元
15%
125

你应该好好看看奖金的交税方法
奖金是与当月工资合并然后扣除2000交税的 然后找适用税率的 无论怎么变 交的税都不可能变的

楼主你太有才了。。。,奖金应并入当月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