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后的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45:14
我父亲生前的单位分给我父母一套房子居住,但当时是以向单位租房的形式居住,直到我父亲去世。我母亲不是我父亲的单位的职工,但因为我父亲是职工,在单位进行房改时,我母亲买下了这套房子,房本也是我母亲的名字。现在我母亲立遗嘱要将房子全部给我弟弟。
请问:
1,这套房产是我父母共有的,还是我母亲的?
2.我还能分到这套房产么?能分到多少?

除非您母亲在购买房屋时,用您父亲的工龄并在您父亲去世后没有析产,您母亲用之前夫妻共同的财产购买该房屋,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是个人财产。若是个人财产,您母亲有权处置。

是否属于你父母共有财产,取决于你父亲过世的时间,
你父亲过世前,单位进行房改,购房款是你父母二人交纳的,那就是你父母共有财产,你拥有继承你父亲遗产权力(所占比例:整个房产的16.67%),
你父亲过世后,单位进行房改,购房款是你母亲个人交纳的,那就是你母亲个人财产.你母亲有权处理个人财产,那样你就什么也分不到了.

你父亲死时是否有立遗嘱?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这房子你是可分到你父亲一分的,至于你母亲那一份她选择分给你一份就有,不分给就没有.

如果是你父亲去世后你母亲买的房子就是你母亲的。不管是谁的如果有遗嘱就按遗嘱的内容继承房产,如果没有遗嘱兄弟俩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