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回答一下这是不是构成了重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01:34
A与B结婚(没有登记)20多年了,有两个女儿。几年前A在外面跟C君同居(没有登记),并生下一个儿子。请问这样是不是构成了重婚罪??

以上各位仁兄回答的都不完全正确。

如果所说的是真实情况的话,那么A肯定是重婚。至于C是否够上重婚,关键看她

同居时是否明知A有配偶。如果明知的话,就也是重婚,否则,她自己不是,也

是受害人。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没有登记的事实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的问题,专门下有司法解

释,大家可以看看。

这个肯定不算了!
首先A和B没有登记..
构成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在婚姻状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条: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有配偶者指的是有合法身份的夫妻。

这个不是重婚罪,而是非法同居。

不构成重婚罪
没有登记就没有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在婚姻法上是不被承认的

首先明确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根据以上条件A与B肯定是事实婚姻,但A与C同居关系符合上述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则A构成重婚罪,反之A不构成重婚,虽然已有小孩,也是属于包二奶行为。

没有结婚登记,都不算结婚,那就不可能有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