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2:27:28
我方上月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月对方来说发现开票的单价有误,请我方重开票.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我方用怎么样的方法可以最简洁的处理?如果需开具红字发票具体应怎么做?如果重新开具上月的发票又如何处理.请高手帮助?
对方未认证,但是上月开出的发票.我方已经做账,发票已经重开,等对方拒收证明,开红字.开出红字后,会计如何做账?

1、你们需要开红字发票。
2、对方发票是否已经认证?如果还没有,要对方写退票说明并加盖公章,如果已经认证,要对方去国税局办理退票并开具证明。
3、你们凭对方给的证明、发票各联,向国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取得审批证明后,回来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
4、开具红字发票后,再开正确的销售发票给对方即可。这样本月一蓝一红,实际上不会因此增加销项税。

这真是个棘手的问题,看看能不能进行协商,如果不行,真是我方的错误,那只有重开喽.

把上次的开给他们的发票拿回来,自己红字入账,开具红字发票,并且把拿回来的发票和红字发票放到你凭证的后面;在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给他,做正确的会计分录就ok了。

上面这位很专业。
1、你们需要开红字发票。
2、对方发票是否已经认证?如果还没有,要对方写退票说明并加盖公章,如果已经认证,要对方去国税局办理退票并开具证明。
3、你们凭对方给的证明、发票各联,向国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取得审批证明后,回来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
4、开具红字发票后,再开正确的销售发票给对方即可。这样本月一蓝一红,实际上不会因此增加销项税。

你好:
首先到税务部门填写开红字发票审批表,审批后开与上月相同金额红字发票,再开一份正确发票即可.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