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期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6:10:52
如果我们的住宅土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当然房子还是我们的),但是关键是土地!从建国开始到现在已经有快60年了,(其实大多数人实际上70到80年代才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的),假如70年的期限到期了,物权法说自动续签,但是土地的租金是多少呢?是按照现在的标准(很贵的)每平方米几千元啊,还是怎么样?
到底是租赁房子便宜还是买房子便宜啊?

我们国家建国以后土地一开始是无偿无期限使用的,到80年代末出让的国有土地才开始有偿有期限使用的,而且老的土地没有重新登记过还是设定使用年期的。所以你不用担心。

另外即使从最早从87年开始算起,全国住宅土地使用期限最长的也仅30年,还剩余40年呢。

前两年国家又出了规定,国有住宅70年使用期满后自动无偿续期,期满后不需要交什么费用,因此相当于就是购买后无期限使用了,更不用担心了。

我想不会很贵,事关家家户户,为稳定着想,国家会加以规范的,不必杞人忧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