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问题及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55:28
我父亲和我母亲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协议中将大部分房产交给儿子,并声明其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与妻子、儿子无关,协议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另一份民政局存档!
我想问一下,我父亲和我母亲没离婚时的债务,是不是由我父母共同偿还,我需不需要承担?
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与法院判决的财产分割决定相比,有何区别?民政局的这个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法律上承不承认?

你好

如果这些债务是你父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投资,家庭等等夫妻共同生活, 离婚后其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时,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你爸爸妈妈偿还,并且可以撤销原夫妻财产对子女的赠予。
法释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就是这么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