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或故意伤害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5:21:54
事件描述:(其中A为对方肇事者)
1,B、C、D、E、F为同事,在外玩耍,A酒后无故滋事,连续踢打B、C、D三人;
2,过程中,E赶出与A扭打,打伤A眼部,致使A眉骨骨折,并伴有视力下降现象;
3,F到场后进行劝解,拉A的过程中A跌倒,此时D从后赶来踢A两脚,致使A两条肋骨骨折;
4,B、C、D、E四人被F劝离现场过程中,A又提垃圾桶追打未遂;
5,事发后,双方至派出所协调解决完毕,由A赔偿B 3000元,D、E赔偿A 1500元,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完结;
6,A事后检查发现眉骨和肋骨骨折,认为构成轻伤报案,预追究D、E、F三人刑事及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请问:
1,D、E行为分别是正当防卫还是已构成故意伤害?
2,F劝解过程致A摔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3,D、E为减轻责任,欲诬陷F(F为单位上司)指使殴打A,如发生F可追究D、E什么责任?如何追究?

1、2过程中E并没有受到A的伤害,而且在A实施伤害之后对A进行攻击,并造成事实,不构成正当防卫,构成故意伤害。
3过程中D属于事后防卫的过当防卫。
3中F不小心致使A的摔倒没有直接导致A的任何伤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补充问题目前我还没有能力回答,抱歉,偶只是个学生。

A故意伤人,E正当防卫,诽谤 。D故意伤人,诽谤

D E 故意伤害
F 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