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3:11:00
婚姻法四十二条关于离婚“一方经济有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与适当帮助。我结婚5个月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女方提出无理要求我做不到,起诉到法院,女方独生子女北京人我提出离婚当天她就回娘家住了。我自己有一个33平米一居室、女方工资税前8千,我7千多、法院认为我婚前有房子,女方婚前无房子离婚后有困难,所以判我离婚后给女方帮助款5万元、我5个月的婚姻,感情不和双方同意离婚、就判我给5万帮助,我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我绝望了。咨询上百个律师异口同声判决不公,在我们国家人治高于法治有法不依的事情很多。他们有的时候无能为力,有的律师劝我们忍了,今天看了美国电影{王牌对王牌}我也有想用生命讨个公道的想法!请朋友们帮助出出点子,我该怎么办!

不要冲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正.法律不是万能的.

过了上诉期了吗?没过的话,上诉;过了的话申请再审!
实在不行,告你个绝招:赖着不给!反正执行难是司法界普遍存在的问题,欠钱不给的多了,几千万上亿的都有,法院执行庭会成天盯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