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张朋友上个月给我打的借条20000元还有大写,时间,手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0:43:37
请问我应该怎么样通过法律的办法来要回答我的钱呢,我简单说下这2000元钱是怎么样欠下的,就是因为我和给我打条的人一起因为生意上的是,需要赔偿别人4万元钱,可他当时没有,说几天以后给,我就给他垫上了,就这样,他现在不给我钱,谢谢,全面点朋友,非常着急谢谢
明确写明了什么时候给我打的借条了

先去和你的朋友进行调解\协商 \ 说明 如果对方不承认 可以去公安部门投诉 进行手纹鉴定 在想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根据欠条向法院起诉。
你的案子比较简单,难就难在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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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找律师

仅供参考:
你的借条是有效的借条,是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所以,首先你应当同借款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