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门面店面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请有专业知识的人帮帮忙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05:07
我租的店面是属于市供销社,但供销社是将店面的租赁权签给原单位内的一名买断职工,(例如供销社10万租给这名职工,这名职工转租给我12万),但是我的合同上的公章是供销社的。
合同为期5年,本月31号到期,早在合同到期一二个月前就有向市供销社和此名职工表示愿意提高租金续租,供销社告之具体方案未确定,一直到本月方案确定供销社提10%的租金继续让此名职工承包此店面租赁,20号(离合同到期仅十日),此名职工却告之合同到期将全面整修店面,请我们尽快搬离,装修之后可以来投标。(后来听说根本不是要装修,是因为有另一家店提出高于原租价3分之一的价格想要这个门面,)
在我们合同未到的这几天内,我们是否有权力直接到市供销社要求高出那名职业5%租金的条件要求续租(也就是提高15%租金),因为我们合同书上盖章是市供销社的。
请有专业知识的好心人帮帮我吧,谢谢啦!!!
现在离同合到期时间还有几天,听说供销社已将下一轮的租赁权签给了这名职工,但是我想直接绕过这名职工到供销社以高出这名职工的价格续租,因为合同上的甲方是供销社,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可行的办法?
现在供销社直接说由这名职工负责

从法律关系上看,你是承租方,供销社是出租方,这是店面租凭合同。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不是供销社,而是那名职工叫你让,你可不让,他打官司,因主体不合格,他也难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