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懂法律的朋友进来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6:07:00
我的一个朋友要打官司,已经把起诉书交到法院了,到现在为止已经查不多有一个1个月了,是7月29号立的案,昨天去了一趟法院说已经下达到法官手里了,可是今天打电话查哪个法官说要等到9月20号以后了,这是怎么回事啊?这是一个民事赔偿的案子我的朋友是原告,请懂的朋友帮帮忙!谢谢!
但是这个关于民事赔偿的案子不是一般都在1个月左右吗?还有就是我想问下要是被告不赔偿的话他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谢谢各位了!

很正常,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超过三个月判决,使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超过六个月判决,情况特殊可以再延长。

你立案后,法院要在7天内给被告发送起诉状,被告受到后还有15天的答辩期,法律程序是很繁琐的,请耐心等待。

7月29号立案以后开始计算审限,法官通知的你是开庭的时间,并不矛盾

正常,三个月的审限,而且还可以延长

排期而已 很正常得 三个月的审限

诉讼就是很费时间的,选择诉讼就要耐心等待。

案件排期而已,只要受理了等着就行啦!案子多人少就这样,而且你又不是什么特殊身份的任务,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