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进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7:39:45
我爸爸的一个朋友突然死了,他生前欠人很多钱。他死候债主来讨钱,但是他老婆不肯承认,剩下他们孤儿寡母的也挺可怜的,估计也是没有什么钱了那些欠单都是他老公欠的,请问他老婆有权利不还么 ,要是那些债主那欠单拿到法院去,法院会怎么判

看她丈夫生前借贷的性质了,如果是用于家庭所需,那么他妻子就应该偿还。如果仅仅是个人私下支配,就不需要。同时如果借贷不合法的话,也不需要。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但如果家庭条件确实无偿还能力,法院也会考虑执行问题,总之不会让他们衣食无靠,露宿街头的,会保留起码的生活所需。

1、首先一般来说这份债务如果是婚后欠下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他妻子必须要承担一半的债务

2、然后就是对于那位朋友部分的债务,只要他老婆和他儿子继承了其财产,那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就必须在继承的财产的范围内还债

也就是说,欠别人10万的话,妻子负担5万,另外5万则是在继承的财产中负担,如果继承的财产少于5万,就无需负担

首先 如果是婚后债务是肯定要还的
第二 如果是婚前所欠债务 作为遗产继承人也是要还这笔债务的
但是 如果实际情况确实非常困难 法院会酌情处理的

如果是他丈夫的,死了以后,老婆可以不还

如果不是用于家庭集体支出而是出于男方私人用,比如做生意,那法院应该有理由不让遗孀偿还债务,而且法院发现亲属的确无力偿还债务,债主也不可以强迫其清偿,法院会做公正裁决的。

应该会吧 要看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