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关于工伤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18:07
前几天我们家盖房子,工地是承包给包工头的,我家花钱雇邻居干活——整理瓦片,但是这与工地上的事情是两回事。在她帮我们家干活的过程中被工地上的一位工人叫过去帮他推车,结果摔倒了,花了医疗费三千多,请问一下在这件事情中包工头(或者那个工人)和我们家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请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应该由包工头来承担责任。
你的这位邻居有两个帮工关系:
第一,是和你们家之间的帮工关系,帮助整理瓦片;
第二,是和工地上的帮工关系,帮助推车。
人是你们找的,但他身体受到侵害与你们家没有因果关系,是因为工地上的活造成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包工头属于雇主,而工人属于雇员。雇员造成第三人身体受到侵害的,由雇主承担责任,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由雇主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综合来说,造成的损害于你们家没有因果关系,由包工头承担责任,本案中雇员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