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04:45
我姥爷有三套房子,其中一套80平米,另外两套40平米。(共有子女七人)。
我们一家一直和姥爷姥姥生活在一起,照顾两位老人的起居,共同居住80平米的房子。2006年,姥姥去世,由于患有比较严重的脑血栓,完全无行为能力。2008年6月,姥爷将80平米的房子更名成我母亲的名字,将一处40平米的房子更名成长子的名字,主要是考虑身后,子女众多财产分配起纠纷。
2008年8月老人病危,其他子女从大舅那里得知姥爷将80平米的房子更为我母亲的名,非常不满意,说我姥爷更名他们不知情,不算,要推翻。并趁母亲在医院护理姥爷时,强行将姥爷的工资折以及8万多元的积蓄拿走。
问题:
1.我母亲的产权是否有效?(当时办理的是买卖更名)能否推翻?
2.我姥爷去世后,我母亲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更多的遗产继承?
注:我母亲照顾两位老人尽心尽力,姥姥去世时89岁,姥爷今年也九十高龄了。2006年姥姥去世后,姥爷也曾立过遗嘱,说要将80平米的房子留给母亲,并留4万元钱于母亲。但这份遗嘱被其他子女得到并撕毁了。于是2007年,姥爷又托他的老同事代笔写了一份内容大体相同的遗嘱。
当时办理更名时,由于姥爷年纪大行动不便,是委托我父亲办的(有公证),办理的是买卖更名,更成我母亲的名字,这合法么?

1:你母亲的房产产权是有效的,无论是买卖也好,还是赠与也好,只要是你姥爷真实意思表达就是有效的.
2:你姥爷去世后,你母亲能够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更多的遗产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法》第十三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趁你母亲在医院护理姥爷时,强行将姥爷的工资折以及8万多元的积蓄拿走,你母亲可以以偷窃起诉他们.

1、你母亲的产权有效,如果2007年,姥爷又托他的老同事代笔写了一份内容大体相同的遗嘱能够证明此项内容的话

2、你母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更多的遗产继承,包括与你目前其他兄弟姐妹平分另外的工资折以及8万多元的积蓄
补充回答:因为办的是买卖更名,如果遗嘱上有直接给予你母亲的内容或者其他人能够证明当时你佬爷是直接赠予的意思,那就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