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帮帮我,谢谢,急~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0:14:54
我被人用啤酒瓶打成轻伤,案犯逃跑一月已被逮捕行政拘留了,派出所要将案卷送检察院批捕科,案犯已经承认我是被他打成轻伤,另外还有在场人口供证明是我和案犯在打架,案犯打过就跑了。但是在场人没能说出用什么打的。我鉴定伤口证明是利器。不知道检察院批捕科会不会批准逮捕(批准的几率有多高)如果批捕了接下来的程序应该怎么走,如果不予批准我的案子该怎么办。

凶手不该是行政拘留吧,应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对一般治安案件的行政处罚。关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在当事人没有达成调节结果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若对此立案,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七天后有人民检察院审核批捕,检察院批捕后再有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有公诉机关提及公诉,有审判机关进行审判,最终将罪犯绳之于法。若公安局不立安,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身伤害,最终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检察院会不会批捕要看案件具体情况,致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的,还是可以判处他实刑的。

还是找个律师详细的咨询一下

轻伤害案件 可以自诉 即在检察院不立案的情况下 可以自己去法院告
但。。。你真的想让那人被抓起来 还是赔钱 赔钱的话 就是民事诉讼了 去告就完了 而且私下调解也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