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通常是购买方开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4:10:07
2/负数发票纸质的是不是拿一张新的发票开???????还是税务局会给一张另外发票你开?????
1、是的,对方税局开具红冲发票证明单,你就可以开具负数发票
2、负数发票和开具正常发票都一样,使用一张新发票,只不过金额为负数,不是税务局另给你开一张。
1、根据税务规定,对开红票的要求挺严格的!应先去税务填写开红票申请单,交税务审核通过后,才能开的!不能随便开的!
2、也是正常的发票,只不过金额是负数而已了!
1、购买方要给你一份退票说明,如果发票已经认证了,还要对方国税局的证明。你凭对方提供的证明,到你们公司的主管国税局申请,审批后可以开红字发票。
2、负数发票也是用你手里的空白发票来开,税控系统中有红字发票开具的选项,选择后输入对应的需要冲销的发票号码(即错票号码),即自动生成红字发票。
是的。对方在对方税务局开通知单。
负数发票也是用你手里的空白发票来开,税控系统中有红字发票开具的选项,选择后输入对应的需要冲销的发票号码(即错票号码),即自动生成红字发票。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