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交易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47:11
请教个关于二手房过户的问题:我们单位97年集资盖的住房,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办下房产证,后来我的同事将其名下的一套住房转让给我,我们私下签订买卖住房协议(协议明确规定房产证下发后无条件给与过户),并到单位物业公司找到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来2006年12月下发了房产证,当然户主是我的同事,这时二手房政策已经要交营业税,过户下来要很大的一笔费用,有点难以承受。但要等到5年后再过户又怕我的同事因为房价上涨而反悔不予过户而夜长梦多!我想等满5年后再过户,请问有没有什么好点的办法?我们当时的购房协议在法律上是不是无效协议?谢谢。

协议是有效的,首先是甲乙双方的共同签字认可,又有第三方的公正,所以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具体的事宜我觉得你有必要去法律服务所去确认一下,然后到了5年以后他如果不给你过户是不是可以要求强制执行或者直接单方申请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