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帮个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06:25
各位好:我有些劳动用工方面的问题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希望得到你们的一些帮助。
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一工厂承包了厨房,也签定了承包合同,同时我也是这厂的工人,由于处在少数民族地区,经常有工人就来找麻烦,然后我自己解决不了以后,就报告了厂里的领导,不过也没给一个解决的办法,找麻烦的工人一样的来。于是我就给厂更高一级领导写了报告书,主要内容就是这样的“由于工人闹事,导致无法正常经营厨房。请领导帮助管理,如果工人继续闹事,请你们另请高明”
随后又发生了这样的事。厂里突然决定厨房不承包给我了,就叫我走了,现在他们说的就是我上面写的书面报告是属于自己辞职。不会给我任何补偿,我在那厂做了十年的厨房,真的是不给我补偿?
我现在的困惑就是,我写的书面报告属于自己辞职吗 ?我能得到补偿吗 ?厂里决定收回厨房,不承包给我,更改厨房经营模式,属于合同违约吗?合同是没有到期的。
谢谢你们帮我给点建议,我的分没有多少,但是我给我能给的全部分哈
朋友你好

那个报告不属于辞职对吗 ?但是我说了如果厂里对那些闹事的人不管理,就另请高明,这些话都不属于辞职对吗 ?

我是四川的,这些有没有区别?
请问你是做什么的呢 ?法律的专业人士?

是哪里的没有区别、
我是法律学专业毕业 现在从事公司顾问助理

此报告肯定与辞职没人任何关系。
你们签定的是承包合同,双方肯定要合同约定履行。
在合同没到期钱,厂里单方面终止合同 属于违反约定

这样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厂里继续让你承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损失可一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