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学法律的人关于婚姻家庭财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8:09:22
一位朋友,他的家庭,生活和事业主要都是他做。他和他的妻子不在一起居住,口头协议离婚5年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共同财产也没有分割),他想问下是否女儿到多大年龄可以继承和分割父亲的财产?是否妻子也能分配他的财产?又是任何分配的? 谢谢!

妻子只要离婚,就可以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什么时候离,什么时候分割。

至于女儿想分父亲财产,除非父亲明确表示赠送给她,或者父亲死亡她继承。什么年纪都可以。

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仍然是配偶的,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踩开始的 。

两个问题:一个是继承,一个是夫妻财产分割。
一、继承是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法律实施。你的朋友应该没有逝世,所以不发生继承的问题。如果发生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且发生在被继承人离婚之前,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顺序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此外,我国《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失配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失配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与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一起,共同继承死者的遗产。”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朋友没有离婚,他死后,应当先由他的妻子继承财产,他的妻子死后子女才可以从他母亲那里继承财产。而继承人没有行为能力、年龄等限制。
二、夫妻财产分割是发生在离婚的时候,要出现离婚的情况。你的朋友还没有离婚,所以不发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法。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