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翻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18:34
本人,男,25岁,在河南省东部的一个小县城,今年5月的时候,我家人因为琐事和楼底下的租户在门面房的后院打了起来,当时我抱着8个月的外甥也在场,我姐和我妈与对方女当事人撕打在一起,我爸与对方男当事人撕打在一起,对方男当事人当时手持着一根长木棒,于是我就拿了一个大约40CM的一个塑料水管直径大约有5。6CM在后里(随手在院里拾的,对方是做装饰材料的),然后我爸和对方男当事人撕打到了门面房里,我抱着外甥也跟着进去了,我拿着水管想吓唬一下对方男当事人,但我是绝对没有打,但是没用,然后我爸把水管抢走了,我又从旁边拿了一个木棍还是不行,于是我就跑出了后门去打人来帮忙顺便把小外甥送走,这时我姐他们还在院里撕打,出去后我看到陶强(我家买的是他的房子,因为房子问题与我家、别人家曾多次发生矛盾,还扬言要砍断别人一条腿,在前一天还带人要打我爸)在门外打电话,估计是他报的警,然后我就走了,等到我回来时,警察已经到场了。我爸由于头部受了伤到了医院,其余我们就到了派出所,也都做了笔录。3天后,我爸他们都鉴定的是轻微伤。又过了20天左右,派出所又把我叫去了重新做了一次笔录,并拿着对方女当事人的轻伤鉴定把我拘留了,7天后,我被释放。事后我才知道,派出所多次主动找到我爸主动要求调解,我爸一直不同意,后来派出所把我的材料送到检察院,检察院说事实不清,退了加来,由于担心我在看守所受罪,我爸迫于压力和对方调解了,给了对方3万块钱,对方撤诉。在这事里猜测对方的证据主要有:1,陶强的证词。(该人纯属无赖,民警也说他狡诈,邻居可作证)2,对方男女当事人的笔录。3。对方女当事人的轻伤鉴定报告(左耳膜穿孔3毫米)。我们这方证据:我以及我姐,我妈,我爸的笔录。对方证人及当事人肯定是做的假证我们找不到他们做假证的证据,对方女当事人租的是陶强也就是证人的房子,事发的前一天晚上证人还和我爸起过矛盾,可以说对方女当事人和证人是有共同利益关系的。她的轻伤鉴定是5.1号做的,5月3号派出所补发的鉴定委托书,5月15号才送到派出所,我爸的鉴定都是在第二天就送到派出所,他们为何拖这么久,在这期间我们怀疑办案民警收了他们的贿赂,因为,民警把我姐数码相机的购买发票扣押一直都不肯给,他们做了假鉴定。对方还把我姐的相机砸坏,鉴定折合价是3500元。现在虽然出来这么久了,我也在阅读一些法律书籍,但是一直在我心里有阴影,在看守所里受的罪我就不说

基本无解,如果是通过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决定而结案的,还有一些途径救济。但已签订调解书,想要将事情在翻过来是很难的,因为根本没有合适的程序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