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居及孩子抚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0:19:50
我的一个朋友和一女孩在双方父母同意下同居了1年半并生下一女婴,我朋友现在与女方感情不合希望和女方结束这段生活,主动向女方家人提出和女方分手问题,但双方家庭有意见。我这位朋友希望通过法律来解决。
想咨询以下问题:
1.是不是应该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关系?
2.在怎样的前提下才可以向法院提出孩子抚养问题?
3.孩子抚养费该由谁来承担?
08年新宪法是否有这样的规定:男女双方同居需在分居半年后才可以向法院提出孩子抚养问题?

1、同居是不需要经过法院解除的,同居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
2、法院上班时间。
3、共同承担。

另说一句,你的朋友和他女朋友都太不负责了。

补充回答:宪法是不会规定同居方面的问题的。

1、同居是不需要经过法院解除的,同居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
2、法院上班时间。
3、共同承担。

另说一句,你的朋友和他女朋友都太不负责了。

补充回答:宪法是不会规定同居方面的问题的。

另外我补充,你朋友还是自己啊,反正这个男的和这个女的都不是人,都不为小孩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