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安排员工换单位,但要先写辞职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9:37:12
我在一家港资企业上班一年多,现公司要関闭(实质上是関闭,但公司上头换了说法说是要缩小公司规模,这样是否对员工赔偿有影响?),安排我们到另一个城市的同工种公司上班,但原公司要求我们要先递交辞职信,然后再与新公司签合同(已向我们说明新公司可能因工作表现而不与我们签合同),请问公司要求合理吗? 如不愿意去新公司上班,我们原公司要如何赔偿?

因为公司关闭,要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按在该企业工作一年算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是按照去年你工资的平均水平算的。所以,你千万不能写辞职信,不然就没有赔偿金了。劳动合同法里都有规定的。

不合理,如果你写了辞职信,那么就是“辞职”了,到时候如果安排不了,他们就有足够的借口!

不合适,只能算是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