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问题(2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08:27
我是2003年在北京参加的工作,单位给上了社保.在2006年2月份辞职回到老家长春,当时也不懂社保的一些相关事宜.中间没有办社保终止,并在10月找到工作后,又在长春上了社保.因我以后打算长期在长春了,想把社保关系转回长春,当我到社保中心办理当案转移时,他们让我补交2006年2月---10月的个人缴费部分943元,及单位缴费部分(即在北京公司上班是单位应该交的统筹部分)2711元,共计3654元.

由于不懂社保的一些程序,造成我要多交2700多元,觉得很气愤又无奈,我想问大家的是:

我该怎么办?转移手续什么的我已经办完了,只要我交完这3600多元钱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但我觉得有点冤.我可以不交这段时间的钱吗?据说不交的话还要随着时间扣滞纳金?假如不交的话对以后回有什么影响?有没有好的办法解决!谢了.
非常感谢大家的回答!单位交的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是什么区别?据说是个人交的基数的8%打到个人的帐户上,单位交的社会统筹部分(基数的20%)要归社会统一管理,也就是大锅饭性质了,也就是单位交的钱不管是多是少,都不归自己所有的.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每年4月份变更的。
一种办法是利用这个变更机会,2006.2-3月还得按你原来的基数缴保险,
计算办法是:A=你的基数*20%*2+你的基数*8%*2
2006.4-10月你选择社保缴费下限(580元)做为自己的基数补缴,此7个月需补缴:580*20%*7+580*8%*7=1136.8元。
合计你需缴纳:A+1136.8 这个数字肯定比3654低很多。
我推荐你用以上办法。

另外就是干脆不补缴,也就没有滞纳金一说了,直接把北京缴费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转到长春即可。但是你以后最多只能有一个月的时间是未缴费状态,不然将来你的养老金计算时候会吃亏。具体解释太麻烦了,有时间你研究以下183号令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

要是你不在乎这点钱的话,能按3654补缴也不错,现在的养老金计算是直接和缴费数额、缴费月数挂钩的,缴费时间越长、缴费数额越多,将来领到的养老金也越多。很多人中间欠缺的缴费时间还拼命的找关系要补缴上哪。

单位缴费按个人集数的20%缴纳,从2006年开始这部分全部进入国家统筹,不给个人,就是你说的大锅饭。个人缴费的比例是8%,全都划归个人帐户,将来做为计算养老金的数据之一,缴存越多将来领到养老金越多。

呵呵,有什么不明白的再追加提问吧,给我具体数据也可以帮你算以下到底要缴多少money。

首先 对于你这个问题我想说以下几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 在这段时间的社会保险你要补交的,不交也可以以后就肯定不能相应的享受保险给你带来的相应的权利。
第二 因为你在2006年2月份离开了工作的地方用人单位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他没有义务在帮你交保险,现在保险都是单位交百分只八十自己交百分之二是在2006年2月后你应当承当单位未交的部分。
第三 对于你这件事我个人觉得你还是交了华算些,假如不交会影响你以后的保险待遇,还有对你说的那个滞纳金问题是不存在,他没有权利强制叫你交保险。祝你好运!

没什么办法,因为你没办理停交手续所以想续缴的话只能把亏欠的不齐。
或者放弃以前的社保把钱取出来,重新再交。但是这样对你自己本身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