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不动产内的电线设施(部分在地表、部分在地下)属于动产还是属于不动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11:21
某人经拍卖程序取得某厂的动产,拍卖师在拍卖过程中对动产表述为除两台变电柜外的所有设施。另一人通过拍卖程序取得不动产。后由于拍得动产的所有人要拆除不动产内的电力设备,包括电线(有地表、有地下)以及厂区内的临时建筑物——铁皮房时被不动产所有人阻挠。

(注:拍卖清单表述不明确,为设备一批。法院的查封清单也不明确!)

请问电线及未经报建的铁皮房是否属于某人拍得的动产包?

(1)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

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等。财产划分的一种形态。因不动产对人们生活影响重大,且具有耐久性 、稀缺性 、不可隐匿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
如果再把电线从墙中上挖掘出来很有 可能造成原物的价值损失,从理论上讲它属于附着物,比如地下的排水管也是属于不动产···
(2)对于未经报建的铁皮房,先认定它的性质,如果是临时建房,在报批期内,它的所有权就为共享,予以报批则为不动产,如果过期则为违章建筑,应拆除!

如果某部份为不动产的附属部份,且与不动产分割后即无价值或者严重影响该不动产的价值,因不能与不动产分离存在,则可认定此物为不动产的部份,,而不能认为是动产!
由此,虽然拍卖师在拍卖的过程中没有具体明确,但其法定的性质却不会因此而改变。
因此本人同意头上这位仁兄的回答